福田区河湖长制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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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湖长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河湖长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河湖长制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595.68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拟将原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对于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6)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自查报告”调整为“(6)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报告”。
(二)拟将原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对于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7)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佐证材料”调整为“(7)统筹更新区、街道、社区级河湖长信息公告和公示牌管理维护佐证材料”。
(三)该补充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该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该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该协议为准。凡与该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按照原合同约定争议解决途经进行解决。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现因上位政策调整取消对基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原合同内容随之需要调整。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原合同条款内容调整为配合市河长办提供相关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佐证材料。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侨香三****基地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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