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尖山街道2025年九鸦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QZZC2025-C2-020113-GXFT)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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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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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区槐安东路121****广场写字楼A座

法定代表人: 艾伊迪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37****5078

质疑人:******公司
地 址:**区槐安东路121****广场写字楼A座
邮编: 050000
法定代表人:艾伊迪
联系人:艾伊迪 联系电话:137****5078

你公司采用快递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街道2025年九鸦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下午16时30分收悉。****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你公司认为,**街道2025年九鸦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成交公告的成交人****,项目负责人:左锦添,相关证书编号:桂245****05109,该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
质疑事项答复:经核查,你公司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也并未参与本项目的竞标,并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你公司****公司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公****政府采购效率高效采购原则。我公司作以下回复:经过仔细调查,**区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小型农田水利三面光项目(久隆镇石安村2025年高塘村台盘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日期:2025年7月29日,项目经理:左锦添(执业证书信息:桂245****05109)。后该项目经理左锦添因个人原因无法达到项目施工现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已于2025年8月2日更换为邬小孚(执业证书信息:桂245****02226)。故**街道2025年九鸦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项目经理:左锦添(执业证书信息:桂245****05109)不存在在建项目。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你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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