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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关于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果的
公 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凡社会组织均应依法登记,接受监督,按时年检。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要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展活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凡注销或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继续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现将2024年度县级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
| 社会组织名称 | 法 定 代表人 | 业务主管单位 |
| ****协会 | 王曙光 | ******体育局 |
| ****协会 | 郭建斌 | ******体育局 |
| ******协会 | 国瑞军 | ******体育局 |
| ****医院 | 赵亚楠 | ****卫生健康局 |
| ****医院 | 韩振会 | ****卫生健康局 |
| ****幼儿园 | 田雨春 | ****教育局 |
| **县富康老年公寓 | 代茹 | ****民政局 |
| ****幼儿园 | 董艳青 | ****教育局 |
| ****幼儿园 | 曹进兰 | ****教育局 |
| 张****服务中心 | 袁昌宏 | ****民政局 |
二、因两年(2023年-2024年度)未参加年检撤销的社会组织
| ****协会 | 郭建斌 | ******体育局 |
| ******协会 | 国瑞军 | ******体育局 |
| ****幼儿园 | 田雨春 | ****教育局 |
| **县富康老年公寓 | 代茹 | ****民政局 |
被撤销的社会组****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民政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