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道路技术监控设备更新维护项目(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11月3日09:00在漳****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辖区道路技术监控设备更新维护项目(二期)。
建设规模:包括道路监控设备改造及前端设备更新、后台建设、道路监控设备维保(维保期为5年)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报价(元) | 修正后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杰垲****公司 | 第五章供货要求的第三条:商务条件偏离表中投标人自己写不满足。 | 本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 | / |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
(1)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玖佰玖拾伍万肆仟柒佰壹拾伍元整(大写)(¥****4715.00)。
(2)交货地点:详见设计点位清单。
(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等技术要求,各标准之间如存在不一致,以标准较高的为准。如有质量或技术参数等偏离的,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7、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0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绥安镇**大道东277号,邮编:363200
电话:0596-****552,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219室,邮编:350001
电话:189****3756,传真:/
联系人:毕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县绥安镇**大道东348号、****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633、0596-****035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