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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变更的通知标书代写
各供应商:
经采购人确认,我公司就某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变更如下:标书代写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8条“报价要求”具体内容变更为“报价次数:暂定3次,根据实际情况,谈判小组可以就本项目技术要求/技术协议、功能指标、技术参数等方面与供应商进行一轮或者多轮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供应商后轮次报价不高于前轮次报价,如供应商放弃最终报价,将以其最后一轮报价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谈判顺序:谈判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倒序进行”。标书代写
除上述涉及的内容外,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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