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园****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重点地段LA0612-14地块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变更)(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9月22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5〕50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区锦城街道泥山湾,项目占地面积8.181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1331公顷,临时占地面积3.0482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绿化等。项目已于2024年1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36个月。项目总投资75800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40.90万立方米。开挖量28.01万立方米,其中土方23.79万立方米,石方4.22万立方米;填筑量12.89万立方米,其中表土0.46万立方米,土方12.07万立方米,宕渣0.36万立方米;借方1.47万立方米,其中表土0.46万立方米,外购土方0.65万立方米,宕渣0.36万立方米合法料场商购;余方16.59万立方米,其中石方4.22万立方米拍卖处置,土方12.37万立方米外运处置。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181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8.1813公顷,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7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绿化覆土、雨水管线、透水铺装、雨水回用系统;综合绿化、抚育管理;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洗车平台、密目网、彩钢板拦挡等。 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截水沟、急流槽、排水沟;边坡绿化、抚育管理;密目网覆盖、彩钢板拦挡等。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68.5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3.41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九、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银行,财综〔2014〕8号)、《****物价局 ****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关于******重点地段LA0612-14地块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水许准〔2024〕88号)等文件,已缴纳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10648万元, 本次应缴纳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2.43856万元。 十、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十一、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主体工程开工时,应当一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交底;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附件:******重点地段LA0612-14地块住宅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联系人: **圣园****公司 1*******0 **** 0571-****6065 ****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