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泉韵盛源木业有限公司(红河漂流景区)智能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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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漂流景区)智能宣传服务项目

包号: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元

最高限价:920000元

采购需求:智能宣传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建设,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4日16:00至 2025 年11月11日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0元/本,售出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17日13点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

、开启

时间:2025年 11月17日13点 30 分(**时间)

地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公司: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大苏河乡大苏河村

联系方式:183****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联系方式:177****5899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70000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177****5899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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