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一级支流干沟河新桥至大寨段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汉江一级支流干沟河新桥至大寨段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汉江一级支流干沟河新桥至大寨段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

联系人名称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916-****5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名称

闫女士

联系电话

189****2372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心第四开标室

定标时间

2025年11月3 日

15时 00 分

定标地点

****中心第六评标室

中标人

中标人

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费率

工期

牵头人:****

成 员:信宇****公司

刘团勃

陕161********03315

**工程费费率:99.58%

设计费费率:1.09%

540日历天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区东一环路盛世国际2号楼2005室闫女士处,电话:189****2372,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以上中标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