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静审一〔202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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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报审中日(天****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中日(天****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结合**市****公司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团泊****,四至范围为:**团泊湖西岸生态黄线,南至港静线,西至津文线,北至独流减河,总计约38.55平方千米。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顶湖路、体育大道等规划道路,路网长度约96.72千米;对西支路七、**路等现状道路提升改造,路网长度约29.83千米;实施照明、泵站、综合管廊、交通设施、绿化、给排水、通信、电力排管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为提升区域防洪排涝、防灾减****泵站、****泵站工程、****泵站工程、团泊****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团泊洼蓄滞洪区中日(天****示范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大学新校区周边排涝河河道工程;****学院**基地周边配套排水管网**工程;团泊****常海道、**湖**华河涵洞提升改造工程;三角**部片区排水管网**工程等);“平急两用”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团泊****主干路、****医学院**医院项目、****大学****医院****基地建设项目、康**园周边道路及配套工程**及提升改造等);完善园区公共配套项目,包括******中心项目、****基地项目、中****中心、****园区支持类项目等项目;****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团泊****武警营房项目;****中心****中心建设工程、****中心****中心)、全民****园区配套类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98245万元。资金来源:所需建设****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由******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天****集团有限公司、**团泊******公司、******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六、项目建设期为125个月,建设期内分期分批次实施工程建设。
七、原津静审投〔2023〕39号、津静审投〔2024〕113号文件同时废止。
八、相关要求
该项目采取承诺制审批,请你单位自批复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补齐要件,若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承诺要件,你单位将列入工程建设项目告知(信用)承诺失信名单,同时,此承诺审批的批复将同时撤销。若已按照《告知(信用)承诺审批制告知书》补齐要件,且原批复内容无变化,则无需重新换取批复。
据此请抓紧与有关部门衔接,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此 复
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建设项目名称:中日(天****示范区基础设施
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政府采购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工程监理 | √ | √ | √ | |||||
| 工程施工 | √ | √ | √ | |||||
| 主要设备及材料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