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市锦尚镇杨厝路西57号,主要从事EVA片材、EVA颗粒、橡胶片、橡胶颗粒生产,项目于2022年1月13****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22年7月办理阶段性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于2023年11月1日取得排污登记回执,本次改扩建后1#、2#厂房现有生产厂房拟增加生产时间,生产规模为年产橡胶片6000t、橡胶颗粒4000t,3#厂房拟投入生产并增加生产设备、生产时间,另外拟在4#厂房内新增安装生产设备,EVA片材不生产,3#、4#厂房生产规模为年产EVA颗粒9000t、橡胶片10000t,则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EVA颗粒9000t、橡胶片16000t、橡胶颗粒400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市锦尚镇杨厝路西57号
联系电话:139 5999 9206
联系人: 林先生
三、环评结论
****改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