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湖工业园、佛掌路标准厂房电梯更换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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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39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工业园、佛掌路标准厂房电梯更换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10-2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业园、佛掌路标准厂房电梯更换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一、开评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二、投标人提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奖项荣誉第1项,请问能否予以修改标书代写

答:经专家论证和采购人确认,满足此项评分条件的品牌制造商数量为三家以上,具有竞争性,非指向单一品牌。综上,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奖项荣誉第2项,请问能否予以修改标书代写

答:经专家论证和采购人确认,满足此项评分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为三家以上,具有竞争性。综上,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制造商能力处的备注是否可以修改为: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须提供上一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标书代写

答:经专家论证和采购人确认,因新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故此处备注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评审因素,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评审因素,以老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或型式试验(检验)报告证明为准。”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晁工

联系方式:0551-****8596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109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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