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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11-05
| 项目名称 | **县金猴谷漂流 | |||
| 建设地点 | **县**乡**村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500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尔麦 | |
| 联系人 | *朴 | 联系电话 | 134****9772 |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2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中心等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中心一座,面积3000平;游客码头四座,面积400平;停车场1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活污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污****处理厂 环保措施: 减少固废产生量,提高**利用率,并在固废产生过程中采用垃圾分类的方式并定期进行清理至环保单位指定排放点。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避免夜间或休息时段运营。 设置标语提醒游客“请勿大声喧哗” 有环保措施: 做好标识提醒游客保护生态环境,在游玩的同时不破环生态,不损坏水源。 定期清理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 | |
| 承诺:**** *尔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尔麦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