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新区**排水防涝和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湖新区**排水防涝和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5-370892-04-01-369867 | |||||||
| 招标人名称 | **** 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业深化设计)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的全部内容及设计总协调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内容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办理移交、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报审等工程总承包 。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 ,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依据招标人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实施项目建设,未下发工作任务单不得实施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湖新区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网首页 **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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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
| 企业资质 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 设计费 下浮率(%) | 3.02 | 3.08 | 3.20 | |||||||
| **工程费下浮率(%) | 1.08 | 1.01 | 1.03 | |||||||
| 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 工期 | 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日历天,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 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日历天,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 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日历天,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姜晓伟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 湘143********70696 | ||||||
| 2 | 张斌令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 CS201****0293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郑明华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 浙133********02341 | ||||||
| 2 | 古**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 CS201****0532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鹿瑞影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 鲁137********05259 | ||||||
| 2 | 李玲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 CS201****0660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15分至2025年11月05日12:30在主会场济****服务中心,分会场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2025年11月10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王海峰,联系电话:159****8633 | ||||||||||
| 其他事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