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5年“口袋公园”建设一期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2025年“口袋公园”建设一期项目 | ||||
| 标段编号 | ****-1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统一代码 | 2509-340500-04-01-253589 | ||||
| 最高限价 | ****188.58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92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11/4 9:00:00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省**市**区湖东路街道国际华城商业街10-5 | ||||
| 投标价(元) | ****788.06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世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934********02108936 | |||||
| 技术负责人 | 沈杰(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934********01027176)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总厂A高炉区域景观提升工程-A高炉区域绿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新****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区莫于山路678号11幢304室 | ||||
| 投标价(元) | ****615.33 | ||||
| 项目负责人 | 叶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G****312246 | |||||
| 技术负责人 | 寿亦超(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237881)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2023年口袋公园建设(二期)项目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省**市**县花岗镇丰乐河大道中南高科锦祥智能制造产业园3号楼 | ||||
| 投标价(元) | ****368.18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中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934********02108996 | |||||
| 技术负责人 | 江云(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934********01012535)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县横渡镇风貌整治提升项目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555-****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