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平台制造条件(装配)项目招标变更公告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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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平台制造条件(装配)项目招标变更公告1号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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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无人平台制造条件(装配)项目招标变更公告1号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受用户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的无人平台制造条件(装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以下项进行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10 付款条件“10.1 付款方式一1)项目中“产品装配传输线(组装工站)”、“飞行器装配生产线”、“地面设备装配生产线”、“产品装配传输线(机箱类)”、“自动化立体库”等5个招标分项,各自在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合同总额100%增值税发票,税率13%,买方18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设备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设备款。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一支付方式。2)项目中“组装工站”、“肢腿质量检测系统”、“AGV小车”等3个招标分项,各自在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并经开箱验收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买方付款前卖方须开具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经买卖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产品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何一种支付方式;如涉及国家税率变化,按不含税价乘国家最新税率进行结算。

10.2 付款方式二1)项目中“产品装配传输线(组装工站)”、“飞行器装配生产线”、“地面设备装配生产线”、“产品装配传输线(机箱类)”、“自动化立体库”等5个招标分项,各自在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合同总额100%增值税发票,税率13%,买方18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设备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设备款。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一支付方式。2)项目中“组装工站”、“肢腿质量检测系统”、“AGV小车”等3个招标分项,各自在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并经开箱验收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买方付款前卖方须开具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经买卖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产品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何一种支付方式;如涉及国家税率变化,按不含税价乘国家最新税率进行结算。”

现变更为“10.1 付款方式一1)项目中“产品装配传输线(组装工站)”、“飞行器装配生产线”、“地面设备装配生产线”、“产品装配传输线(机箱类)”、“自动化立体库”等5个招标分项,各自在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合同总额100%增值税发票,税率13%,买方18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设备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1年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设备款。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一支付方式。2)项目中“组装工站”、“肢腿质量检测系统”、“AGV小车”等3个招标分项,各自在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并经开箱验收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买方付款前卖方须开具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经买卖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产品质量保证期满1年结束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何一种支付方式;如涉及国家税率变化,按不含税价乘国家最新税率进行结算。

10.2 付款方式二1)项目中“产品装配传输线(组装工站)”、“飞行器装配生产线”、“地面设备装配生产线”、“产品装配传输线(机箱类)”、“自动化立体库”等5个招标分项,各自在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合同总额100%增值税发票,税率13%,买方18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设备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1年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设备款。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一支付方式。2)项目中“组装工站”、“肢腿质量检测系统”、“AGV小车”等3个招标分项,各自在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并经开箱验收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买方付款前卖方须开具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经买卖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买方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产品质量保证期满1年结束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付款采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汇款中任何一种支付方式;如涉及国家税率变化,按不含税价乘国家最新税率进行结算。”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由此带来不便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仙人路二段七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7****12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联系人黄旭、曾婧、邓可欣、赵紫君

电话0816-****989、010-****8024

电子邮件****@cntcidc.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审计与风险法律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001

地址**省**市**区仙人路二段七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7****12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联系人黄旭、曾婧、邓可欣、赵紫君

电话0816-****98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9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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