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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文件内容,****医院存在严重违规问题,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第2号令)《**省医疗保障、****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2025年11月5日****医院签订的医**点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该院地址:**县屯城镇八一路与环东路交叉口。
参保人员须知,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该院就医将无法使用医保结算,****医疗机构。如有疑问,可咨****服务中心(电话:0898-****1158)。
特此公示。
****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