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05
****水厂反恐怖
专项安全评价项目询比公告
****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反恐怖专项安全评价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反恐怖专项安全评价服务进行询比,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项目概况: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1809-2022)规定,强化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能力,需聘请第三****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开展反恐怖专项安全评价,识别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水厂重点目标及重点部位的反恐怖防范适配性、风险隐患展开评估。
评价服务范围:****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全部重点目标及重点部位,包****水厂厂区整体及内部加压调蓄设施(重点目标),周界、周界主要出入口、**池、变配电室、中央控制室(调度室)、泵房、危化品储藏室(库)、加药间、地表水取水设施、****中心(室)等关键区域(重点部位);服务阶段涵盖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风险分析、报告编制、评审答疑全流程。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后30 个日历日。
最高限价:人民币3万元(含税,大写:叁万元整),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执行(遵循相关规范要求)。
付款方式:乙方提交正式评价报告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评审,且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评价服务费用。
本评价项目选定一位中标人:若本项目投标单位不足3 家或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安全评价或反恐怖防范评估相关服务。
具有专业资质:持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现场评价团队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供水系统安全评估或反恐怖防范工作经验,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和职称证书,无其他在评重大项目冲突情况;
(2)拟派专职评价人员不少于3名,均需熟悉《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1809-2022)等相关标准,且有水厂安全评价项目经验,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等相关执业资格和职称证书;
中标后投标人需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到场履约,不得更换。如不能履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询比采购。
业绩要求:近3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水厂或同类基础设施安全评价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自行联系招标人完成踏勘后出具,未提交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标书代写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及保密管理制度(保密期限不少于 3 年,对****水厂设施图纸、运行数据等敏感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含虚报资质、业绩或恶意低价竞标等),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需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截止时间及参与方式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00 止,开标时间即文件投递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参与方式: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评价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加盖公章);
(5)反恐怖专项安全评价服务报价投标函(原件加盖公章,需明确总报价且标注 “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 字样);
(6)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若投标人届时需要参与开标过程,则需在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前来我司现场参与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不来现场投标,则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完全响应采购公告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投标人本人不来现场承诺对现场开标事宜及结果完全认同,没有疑义,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以上资料须以密封函件形式送达,并标注 “参加****水厂反恐怖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四、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安全保卫处(**区学田街道**路221号);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13-****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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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