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无人机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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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无人机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采购人)拟对****无人机项目自行采购进行采购活动,兹邀请符合本次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内容概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项目自行采购。

(三)自行采购范围:无人机飞行器一套(含抛投器、云台相机、遥控器、智能电池、充电箱、双挂支架及保险)。

(四)最高限价:200000元(贰拾万圆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三、自行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行采购文件清单及响应文件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09:00-18:00在龙马大道二段110****支队1509办公室领取。

四、自行采购文件的递交

(一)自行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8时。标书代写

(二)自行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区龙马大道二段110****支队15楼(1509办公室)。标书代写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自行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30分

开标地点:****警务保障科1220办公室(**区况场街道大沿山路二段318号)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价法,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供应商。

****公司不足三家,****公司进行排名;****公司只有一家时,****小组****公司再次议价确定最终单价。****公司的,终止自行采购或由****小组直接到市场采购。

七、邀请方式

本次公告在《****官网》(https//gaj.****.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区龙马大道二段110****支队15楼(1509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0-****789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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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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