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接受业主通知后20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公司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及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工作。 六、服务费用 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超69.9万元,以69.9万元进行结算。 七、选取原则最低价业主综合选取。本次竞价采用最低竞价原则。根据竞价情况,如若报价最低且唯一,则直接委托最低报价单位。反之,在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选结果通知将通过**城投公众号通知中选竞价人,未中选竞价人恕不另行通知。
八、相关要求 预算编制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预算审定后**费基价记取计算;本次竞价的下浮率范围为25%-30%之间,超出下浮率范围的无效,且最终结算总价超过69.9万元以69.9万元结算。 九、其他说明中介合同必要条款:项目变更事项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实施办法》(青政发〔2021〕56号)执行,预算编制或审核中介单位未按本办法履行导致增加的预算编制或审核中介费用不予支付;同时因编制或审核中介单位的预算缺项、漏项等质量问题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和超合同价的,相应扣减原预算编制或审核中介费用。
十、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报价完成后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附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11月7日17点前送达至****309办公室(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或者将扫描件在2025年11月7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qq.com,原件于2025年11月7日前邮寄;逾期报价无效。 联系人:陈泽洋 联系电话:151****5293附件:扫码下载
****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