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朗江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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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的 E522********004QM001001**县朗江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已于 2025年11月04日13时30分在 ****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国兴****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评审得分: 94.26分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建设部关于发布程 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以工程预算审核价为核算基数,下浮60%作为投标报价。(2)施工部分报价: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计价定额按照《**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果下浮2%作为投标报价。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韦帮丽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5689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
评审得分: 84.48分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建设部关于发布程 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以工程预算审核价为核算基数,下浮60%作为投标报价。(2)施工部分报价: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计价定额按照《**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果下浮2%作为投标报价。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李宏亮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30380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金石****公司、****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
评审得分: 82.76分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建设部关于发布程 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以工程预算审核价为核算基数,下浮60%作为投标报价。(2)施工部分报价: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计价定额按照《**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果下浮2%作为投标报价。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江涛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34353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11月06日至 2025年11月08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联系电话)157****570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2****3534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建设局、 **县、 150****9788)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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