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007
传 真:0534-****007
通讯地址:**市**县建设街南首1789****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 ||
| 1 | 建设单位 |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严务乡庆崔路与东左耳路交叉口北300米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严务乡庆崔路与东左耳路交叉口北300米,占地2400平方米,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项目拟购置高效粉碎机、皮带机、风机、润滑系统、电控柜等设备;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芯、秸秆、废木材边角料、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破碎、磁选、粉碎、制粒、冷却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 | |||
| 污染防治措施 | 1、本项目上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破碎、粉碎、制粒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同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通过采取加强管理、定期打扫、车间密闭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厂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 4、项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密闭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废布袋和金属杂质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