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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产900千升鲜啤啤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04日至 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 900千升鲜啤啤酒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市**区**街道新庄二路34号106房建设,年产啤酒900千升。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厂区内VOCs应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