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销售公司山东及其他地区上游油气产品检验分析服务专有协议- 20251105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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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品类部-销售公司**及其他地区上游油气产品检验分析服务专有协议- ****1105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

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销售公司**及其他地区上游油气产品检验分析服务专有协议

1、主要工作范围:

为保障上游油气产品合规外输销售,需供应商开展油气产品检验分析服务,其中陆地终端/码头安排商检人员赴现场进行油气产品取样制样,并完成运样、化验等工作,海上外输终端原油样品安排商检人员进行化验等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并出具检验报告,并结合市场需求对检验的油气产品品质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

3、服务地点:

原油:陆地**终端,海上渤中3-2平台、埕北平台,**以及东南沿海等地

天然气:**终端、**终端、中联公司神府区域、晋**域、晋太区域以及其他新开发或生产区域,具体详见技术要求书

4、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采购技术要求书”

2025年11月

1、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已完工业绩:产品检测技术服务(产品至少包含原油、天然气、液化气、凝析油、稳定轻烃或液态二氧化碳之一)。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标书代写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验收证明材料应体现执行金额。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

2、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相应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采购计划公开联系人:何昕 电话:022-****2244

中海油****公司****中心

2025年11月5日

2025年11月05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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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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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销售公司山东及其他地区上游油气产品检验分析服务专有协议-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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