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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山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明园综字〔2025〕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山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编码:****)建设,对提升**山公园排水防涝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山公园。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范围面积约27836平方米,对动物园及**山****花园、下沉式绿地、碎石渗沟、生物滞留池、植草沟、雨水台地、高位花坛、调蓄塘、海绵植物等低影响开发设施。路面透水铺装改造、给排水系统更新、山地雨水部分截流、雨水回用蓄净设施、雨污分流系统、海绵科普展示等海绵化改造。
五、主要设计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3.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17万元,基本预备费42.8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海绵示范城市第四批中央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城管局审查批复(明城管〔2025〕31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山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投资概算表
****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