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务段姚村站信号联锁设备改造(计算机联锁设备、信号集中监测等)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
****公司**电务段姚村站信号联锁设备改造(计算机联锁设备、信号集中监测等)(项目编号:****)
2、中标候选人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BJ-01 | 计算机联锁系统设备 | **** |
| BJ-02 | 计算机联锁系统设备 | **铁大****公司 |
| BJ-03 | 调度集中系统设备 | ****公司 |
| BJ-04 | 调度集中系统设备 | **西南交大****公司 |
| BJ-05 | 区间轨道电路及站内电码化设备 | 无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8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531-****46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
联 系 人: 潘女士
电 话:0531-****7900
电子邮件:****@163.com
5、其他公示内容
BJ-05【区间轨道电路及站内电码化设备】流标(无有效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