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马保村古井99号9#厂房G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280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 | 龙头饮水设备 | 艾龙 | JN-3EH | 6台 | 46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吕凤明、陈美珍
采购人代表:余政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5%。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3)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上**支行 账号:350********70000251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8.2******公司、******公司、**浩泽****公司未按询价文件《第二章 询价须知》序号16“18.3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须针对此条款出具单独承诺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的要求提供专项承诺函,**省****公司未提供“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列明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询价通知书中未列明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报价人须提供承诺,承诺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属于《第三章 评审》 二、评审“2.2.3符合性审查其他情形包:1 包一 包一般情形 (13)属于询****小组应否决其响应的情形,响应无效条款的;”的规定情形,****小组评议:******公司、******公司、**浩泽****公司、**省****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报价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肖宅巷15号
联系方式:余政权0591-****2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金洲北路30****科技园写字楼B栋二层201
联系方式:李立 、张薇0591-****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立 、张薇
电 话:0591-****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