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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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京津**城上京桃园-0210房地产
GR2025TJ****200
挂牌价: 312.5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1-0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11-19
项目负责人: 任益辰
联系电话: ****2143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348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市**区京津**城上京桃园-0210房地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评估机构
| **博成房地产****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5-09-25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0-31 |
评估值(万元)
| 261.29 | 账面价值(万元)
150.87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等情况。 |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 **市**区京津**城上京桃园-0210 |
楼盘名称
| 上京桃园 | 类型
房产 |
租赁合同编号
| **** |
计租面积(m2)
| 462.46 | 设计用途
居住 |
土地面积(m2)
| 1856.3 |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否 |
楼层
| 1-2层 | 附属设施
/ |
位置信息
| 标的房产坐落于**区京津**城上京桃园-0210的居住房地产,其所在小区四至为**京津**桃园8区,西至珠**环路,南至欢墅度假别墅,北至珠**环西路。 |
周边配套
| 周围道路体系发达通畅,基础设施完善,附近有160路、宝 48路、宝14路、160路区间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无交通管制情况;****银行(周良庄支行)、****卫生院、****医院、****学院、****小学、****中学、旅游景点玉佛宫等配套设施完善。 |
小区介绍
| / |
户型介绍
| /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京津**唐泉尚苑2号楼五、六层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孟宪伟 | 成立日期
2009-03-25 |
注册资本
| 186,482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738443A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露营地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游乐园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区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363806N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10-2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文件 | 批准文件名称
****公司申请公开出售京津**上京桃园0210别墅的批复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1-0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11-19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递交受让登记申请材料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已阅读并认可本标的所涉及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已对本标的现状查验完毕并同意以现状受让,对已披露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自行查阅、勘验、核实标的资产,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现状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办理受让登记,向**产权递交书面报名材料,并应在挂牌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30万元的保证金至**产权指定账户。 4、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5、意向受让方应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银行账户。 6、最终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款项划转条件,**产权将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7、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竟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8、交易双方在取得**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应在30日内完成资产交割。后续由受让方办理所受让标的产权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手续。 9、本项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转受让双方交易费用(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本项目转让环节中因资产转移而发生的增值税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并由转让方承担;其它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资产变更登记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如按照规定需由转让方承担的除外)。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30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