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市丰仪镇2025-10国道G344以南、丰仪商业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期限:30日(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8日)。
联系地址:******局
《**市丰仪镇2025-10国道G344以南、丰仪商业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有不同意见、建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进行反映,所提意见要求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规划用地位于**市丰仪镇东温坊村东侧,南临兴****公司,北至G344国道,西至丰仪商业街,东侧紧邻现状耕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100102,总面积16681.92㎡。
规划用地统计表
| 用地分类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工业用地(100102) | 1.6682 | 100% |
(1)用地开发控制指标
①开发强度控制
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
②建筑密度控制
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40%。
③绿地率控制
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用地名称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配建车位 |
| 工业用地 | 100102 | 1.6682 | ≥1.0 | ≥40 | ≤24 | ≤15 | 北/西 | 建议工业用地内厂房建筑机动车位按0.3个/100平方米配建,办公、实验类建筑按0.5个/100平方米配建。 |
规划用地机动车出入口2处,分别设置在北侧与西侧。依据《**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17〕473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4.11),**建设用地机动车出入口与支路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最小30米,与次干路交叉口之间最小距离50米。
建设用地机动车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之间的最小距离
| 出入口所在位置 | 最小距离(m) |
| 主干路 | 80 |
| 次干路 | 50 |
| 支路 | 30 |
厂房建筑机动车位按0.3个/100平方米配建,办公、实验类建筑按0.5个/100平方米配建,具体参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17〕473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4.11)相关要求执行。
《**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4.11****停车场(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配建标准
| 一级类 | 二级类 | 项目 | 指标单位 | 停车分区 | 非机动 | ||||
| 严格控制区 | 一般限 | 适度发 | |||||||
| 下限 | 上限 | 下限 | 下限 | ||||||
| 工业类 | 工业 | 容积率≤2.0 | 仓储、厂房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1 | 一 | 0.2 | 0.3 | 0.5 |
| 办公、实验 | 0.1 | 一 | 0.3 | 0.5 | 1.0 | ||||
| 2.0 | 仓储、厂房 | 0.6 | 0.7 | 0.8 | 0.8 | 0.6 | |||
| 办公、实验 | 0.6 | 0.7 | 0.8 | 0.8 | 1.0 | ||||
| 容积率>3.0 | 仓储、厂房、 | 0.7 | 0.8 | 1.0 | 1.1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