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420251022003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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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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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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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11-05 17:3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00,000元 人民币
5,376,094.41元 人民币
CQJPSZDJ2019[JS]


****社区**佳苑、金桂园及周边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1:有人提出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不予回答。

问题2: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E级;根据重****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近期双业开具的投标保函没有履行见索即付已经被有些项目的明确不接受双业的投标保函了。****公司对开**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答: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及7.3.1履约担保中载明的要求执行。在中标后,招标人查明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开具的保函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现对本项目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 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的项目清单内容有误,现对原项目清单内容进行更正,原清单内容作废,以本次发布的清单为准。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14.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14.异常低价警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70%,即****266.087元。

注:若在开标现场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具体金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

14.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70%,即****266.09元。

注:若在开标现场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具体金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式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总报价第3款”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 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 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4“评标结果中”3.4.2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如有)。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如有)。

5.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3.4“评标结果中”3.4.2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如有)。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如有)。

6.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件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中”A20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A-20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0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 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2025年11月17日9:30顺延为2025年12月2日9: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2日9:30;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2日9:30。标书代写

注:本答疑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本答疑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 标 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 年 11 月 4 日

**市开****管理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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