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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养殖场和原**区应急医疗救助点 资产整体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养殖场和原**区应急医疗救助点 资产整体转让 | |||||||
| 标的名称: | ****养殖场整体资产转让,挂牌价144,397,769.00元 原**区应急医疗救助点整体资产转让,挂牌价72,648,13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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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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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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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1月0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2月03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养殖场和原**区应急医疗救助点 资产整体转让,详见明细。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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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鑫隆房****公司出具的赣鑫隆资评报字(2025)第1101号、赣隆土(估)字(2025)第1006号、赣隆土(估)字(2025)第1007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受让方已经接受房屋所有现状,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两处国有资产为整体拍卖,起拍价包含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溢价部分为土地价款,涉及土地与自然**部门另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将标的以实际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5.标的所涉及的房屋、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房屋、土地主管部门最终实际测量为准,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6.标的暂无房产证及土地证,拍卖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办理标的不动产及土地的所有相关过户手续,不动产及土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8.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0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竟得人不能按时支付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00‰缴纳违约金。) 9.标的由转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文件》及成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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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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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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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李女士 183****3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