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浦政通〔2025〕35号

审批
广西-钦州-浦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文 号:浦政通〔2025〕35号
发布机构:******局
生成日期:2025-11-04
主题分类:征收土地公告
主 题 词:
****征收土地公告 浦政通〔2025〕35号
2025-11-04 08:37:17

****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已****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14日以《****人民政府****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5〕193号)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及建设用途

****风电场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该项目征收土地坐落******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的****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收集体土****小组、使用国有单位土地及面积

(一)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小组及面积分别为:1.****委员会****小组0.0080公顷,****小组0.0053公顷。2.****委员会****小组0.0476公顷,****小组0.0045公顷,****小组0.0476公顷,****小组0.0557公顷,****小组0.0476公顷。3.****委员会****小组0.0043公顷,****小组0.0364公顷,****小组0.0105公顷,****小组0.0034公顷,****小组0.0124公顷。4.****委员会****小组0.0476公顷,****小组0.0072公顷,****小组0.0512公顷,****小组0.0223公顷,****小组的集体土地0.0070公顷,****小组0.0056公顷,****小组0.0238公顷。5.****委员会****小组0.0036公顷,****小组0.0094公顷,****小组0.0032公顷。6.官垌**石村****小组0.0056顷,****小组0.0043顷,****小组0.0049顷,****小组0.0044公顷,****小组0.0284公顷,****小组0.0210公顷。7.****委员会****小组0.0477公顷,****小组0.0022公顷,****小组0.0071公顷,****小组0.0036公顷。8.****委员会****小组0.0121公顷,****小组0.0146公顷。9.****委员会****小组0.0359公顷,****小组的集体土地0.0214公顷,****小组0.0133公顷。10.****委员会****小组0.0129公顷,****小组0.0274公顷。11.****委员会****小组0.0136公顷,****小组0.0021公顷,****小组0.0182公顷,****小组0.0049公顷,****小组0.0139公顷,****小组0.0871公顷。12.****委员会****小组0.0371公顷,****小组0.0110公顷,****小组0.0022公顷,****小组0.0095公顷,****小组0.0510公顷,****小组0.0476公顷,****小组0.004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0333公顷。

(二)该项目涉及****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面积0.0668公顷。

综上,合计总面积1.1001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钦政发〔2023〕1号)执行,补偿标准如下:

区片名称

地类名称

面积

综合区片地价

补偿标准

(公顷)

(万元/公顷)

**县第二区片(福旺镇、寨圩镇)

集体农用地

0.8612

55.05

集体建设用地

0

22.02

**县第四区片(官垌镇)

集体农用地

0.1721

53.55

集体建设用地

0

21.42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县征地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拆**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浦政发〔2020〕12号)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障

按照《**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6〕46号)、《**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钦人社规〔2018〕3号)、《**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审核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58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剑,077****759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