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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县黄瓜山文化遗址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变更的报告》(霞沙政〔2025〕54号)收悉。**县黄瓜山文化遗址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局以霞发改审批〔2025〕13号文批复,鉴于项目申请上级专项债资金政策调整等原因,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项目建设内容和总投资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县黄瓜山文化遗址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黄瓜山文化遗址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沙江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提升改造6处驿站及1****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507平方米;
(2)提升改造2处停车场,占地面积2265平方米;
(3)提升改造游步道及旅游道路,全长3.253千米,道路宽度3.5-5米;
(4)**6座成品旅游公厕及景区标识系统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924.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财政多渠道筹集。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4〕363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项目招标内容:****发改委2018年16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九、其他事项:原霞发改审批〔2025〕13号文与本文不一致内容,以本文为准。
****改革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