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柳城镇“一江两岸”风貌提升工程

审批
广东-河源-东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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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投审〔2025〕233号

****改革局关于****“一江两岸”风貌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一江两岸”风貌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一江两岸”风貌提升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辖区内“一江两岸”,****社区示范主街、围星村东江大桥、下坝村院士大道、上坝村东江大桥、京九铁路、赣深高铁、G205国道可视范围内的建筑实施房屋外立面改造,改造范围约****352.94㎡,改造建筑约750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钢管架210000平方米,外立面刷墙203000平方米,屋顶防水10000平方米,树脂瓦屋檐31000平方米,树脂瓦顶棚16000平方米,拆棚15000平方米,岩棉夹芯板4000平方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7195.69万元内。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镇党委会议纪要》(2025年10月9日);《关于****“一江两岸”风貌提升工程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198号);《关于****“一江两岸”风貌提升工程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1062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1062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