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 1 | 清洗1工段酸洗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 | 清洗1工段酸洗废气经设备玻璃罩密闭负压收集,采用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清洗1工段酸性废气中氯化氢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5mg/m3,氟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92mg/m3、0.91mg/m3,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 | |
| 2 | poly沉积1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 | poly沉积1废气由真空泵抽取进入“16台燃烧筒+2台袋式除尘器(1用1备)+2套一级水喷淋(1用1备)”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沉积1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2mg/m3,可以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 | |
| 3 | 硼扩散工段反应废气、返工片/石英管清洗工段酸洗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 | 硼扩散工段反应废气由密闭炉腔内直接接管道引出,返工片/石英管清洗工段酸洗废气经设备玻璃罩密闭负压收集,各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采用1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硼扩散、返工片清洗、石英管清洗工段酸性废气中氯化氢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均为1.7mg/m3,氟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81mg/m3、0.82mg/m3,氯气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均为2.0mg/m3,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 | |
| 4 | 清洗2工段酸洗废气、磷扩散工段反应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 | 清洗2工段酸洗废气经设备玻璃罩密闭负压收集,磷扩散工段反应废气由密闭炉腔内直接接管道引出,各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采用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清洗2、磷扩散工段酸性废气中氯化氢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均为1.7mg/m3,氟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78mg/m3、0.83mg/m3,氯气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均为2.0mg/m3,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 | |
| 5 | poly沉积2废气、ALD镀膜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 | poly沉积2废气、ALD镀膜废气由真空泵抽取进入“19台燃烧筒+2台袋式除尘器(1用1备)+2套一级水喷淋(1用1备)”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5)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ALD镀膜、沉积2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1mg/m3、1.2mg/m3,可以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 | |
| 6 | 去PSG工段酸洗废气、化学品库酸储罐呼吸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去PSG酸洗废气经设备玻璃罩密闭负压收集,化学品库酸储罐呼吸废气经呼吸孔密闭收集,各废气分别经收集后合并采用2套四级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去PSG、清洗3工段酸性废气中氯化氢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3mg/m3、1.2mg/m3,氟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19mg/m3,氮氧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3mg/m3,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硫酸雾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均为6mg/m3,两周期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1.0kg/h、0.96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
| 7 | 石墨舟清洗工段酸洗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 | 石墨舟清洗工段酸洗废气经设备玻璃罩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7)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石墨舟清洗工段酸性废气中氟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40mg/m3、1.42mg/m3,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 | |
| 8 | PECVD镀膜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浓度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H3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 | PECVD镀膜废气由真空泵抽取进入“6台燃烧筒+2台袋式除尘器(1用1备)+2套二级酸洗收(1用1备)”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30m的排气筒(DA008)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PECVD镀膜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2mg/m3,可以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PECVD镀膜废气排放口氨两周期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61kg/h、0.064kg/h,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 | |
| 9 | 栅线添加、金属化、烧结、点胶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并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 项目栅线添加、金属化、烧结、点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玻璃罩密闭负压收集后,经6台在线燃烧装置及1套“活性炭纤维过滤+二级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栅线添加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2.49mg/m3、2.58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并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 |
| 10 | 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建议值要求 |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2.08mg/m3、2.06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并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 |
| 11 | 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气经加盖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4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暂存池酸性废气中氯化氢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3mg/m3、1.2mg/m3,氟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21mg/m3,氮氧化物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4mg/m3、3mg/m3,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表2中标准限值;硫酸雾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均为6mg/m3,两周期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0.032kg/h、0.033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
| 12 | 恶臭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 ****处理站及蒸发除盐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生物喷淋除臭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4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生化池恶臭废气排放口硫化氢两周期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2.6×10-3kg/h、2.5×10-3kg/h,氨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020kg/h、0.024kg/h,臭气浓度两周期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318、1674,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