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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虹晖二路升级改造工程石方余渣处置(第二次) | ||
| ****488C001-1 | ||
| **镇虹晖二路升级改造工程石方余渣处置(第二次) | ||
| 正常公告 | ||
| 挂牌披露 |
| 项目名称 | **镇虹晖二路升级改造工程石方余渣处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9****1252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
| 批准机构 | ****政府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项目概况 | **镇虹晖二路升级改造工程位于**市**区**镇,现状为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6m。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50m。项目总体平衡后,产生石方余渣约106633.6m3(一标段67335.6m3,西起机场北路,**顺达路,全长约1155.37m;二标段39298m3,西起顺达路,****路,全长约 943m)。经2****公司评估(以下涉及评估价格均指评估均价),标的交易底价为原标定底价¥****659.52元下浮10%,即标定底价变更为¥****393.56元,竞价保证金为:¥ 582539.35元。报价幅度为:¥5000元/次。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委托方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资格审核联系人 | 李淼青 |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 137****6659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 1、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履行合同完毕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4、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5、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82539.35元,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6、本次交易对象为本项目石方余渣,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本项目石余渣总量约为106633.6立方米,以上仅为参考数据,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评估数量与实际采挖数量存在偏差的风险。 7、现场勘测时间由意向竞买方自行决定并自行前往查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现场查勘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1****9955。 8、石方余渣交接面为石方余渣开挖现场,石方余渣的开挖由本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竞得人应按本项目委托方、监理单位要求配合施工单位自行配备挖机装车工作,砂石土余渣(含砂石土等附着物)的挖机装车、清运及处理由竞得人负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9、竞得人应按本项目委托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求及时安排足够的车辆进行石方余渣的运输,并配合委托方做好核对和确认工作,还需负责场地垃圾清理、车辆出入的清洁和行驶路线地面清洗等后续工作,若施工单位已硬化场地,竞得人需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洗车槽、路面保护措施和破损维修等,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11、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2.本项目拒绝在信用中国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竞买。 13.竞买人需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信用中国下载有效的信用信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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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本项目拒绝在信用中国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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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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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1月6日9时至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莫先生、杨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617、****95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572 | ||
| 竞买须知 |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1.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2.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1.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2.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1.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2.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180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1.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省公共**交易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2.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交易大厅。****交易中心西部中心:**市**区金鑫路137****中心C2栋2楼窗口。标书代写 | |||
| 备注 | |||
| 1、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示3个工作日,未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2、本项目由委托方资格审查,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7****6659 3、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下载地址:https://ygp.****.cn/#/440400/fwzn/detail?id=163********08821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