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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本级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对区本级承储企业2024年度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进行评定,确定了评**果。现予以公示(见),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改革局反映。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意见:
一、电子邮箱:hzfgspgl@gz.****.cn
二、邮寄:**市**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4楼407室
:2024年度**区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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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
2024年度**区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结果
| 承储企业 | 终评结果 | 评价等次 |
| **** | 97.5 | AAA级 |
| **市****公司 | 97.0 | AAA级 |
| 广****集团有限公司 | 91.0 | AA级 |
| **市****公司 | 89.0 | A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