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616****中心)
通讯地址:**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464000)
| 项目名称 | ****殡仪馆扩建改造项目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县张庄乡徐营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县张庄乡徐营村,总投资315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17556.36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殡仪馆火化间、第二吊唁大厅、骨灰存放楼、办公楼、大门等改建和火化设备的更新(新增2台火化机、1台祭品焚烧炉),扩建主要包含第一吊唁大厅、院内外道路等,同时拆除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改为“烟气急冷+螺旋除尘+脱硫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工艺。****殡仪馆拥有3台火化机、1台祭品焚烧炉,4套废气处理系统,年处理遗体量由1500具增加到4500具,劳动人员由10人增加到15人,殡仪馆达到Ⅲ****殡仪馆。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本项目场区采取雨污分流。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遗体火化废气、祭品焚烧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遗体火化废气经3套“烟气急冷+螺旋除尘+脱酸脱硫+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祭品焚烧废气经“烟气急冷+螺旋除尘+脱酸脱硫+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2和表3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确保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排放标准。 (四)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布袋、除尘灰、除酸脱硫残渣、火化骨灰、遗物焚烧残渣、花篮等物品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废布袋、除酸脱硫残渣、除尘灰暂存于危废库房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入骨灰盒带走;遗物焚烧残渣、花篮等物品和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火化机、遗物焚烧炉、风机、水泵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加强对高噪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