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公司2025年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296
地址:**市**区北环路西段576****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2025年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 **县新桥镇三皇庙村6组(******公司厂区内) | **** | ******公司 |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水基岩屑,协同处置量为10万吨/年。项目水基岩屑主要替代水泥原料中部分砂岩和页岩,本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原有水泥生产线产能。 | 一、施工期 (1)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堆放时进行遮盖处理等方式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影响甚微。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和午休时段施工;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4)固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 (1)废气:窑尾废气经水泥厂配套的“高温焚烧+碱性环境+低氮燃烧器+分风分料+分解炉多级燃烧技术+SNCR脱硝+冷却(余热锅炉)+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仅新增的少量化验室废水依托西南水泥厂已有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料磨喷水、绿化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不增加生产设备,生产噪声依托现有选用低噪声设施,加设减振基础,合理设备布局,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4)固废:项目员工通过水泥厂调剂,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西南水泥厂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和辅助原料堆棚建设,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重点防渗,辅助原料堆棚已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取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2-511025-07-02-473953】JXQB-00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