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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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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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调整验收要求
合同中“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并确保协助区海绵办通过市海绵办的年度考核。”改为“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并确保协助区海绵办完****办公室工作要点内容。”
二、调整支付方式(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尾款由“第四季度考核即为年度考核,1年服务期满,通过市海绵办组织的绩效考核评定后 20 个工作日内(最晚不超过中标人提供相应款项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根据考核规定支付合同剩余款项,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该部分费用按照分项工作中标价等比例支付。”改为“1年服务期满,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该部分费用按照分项工作中标价等比例支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变更为深****办公室,将原招标文件中预计将印发的考核细则《深****政府实绩考评实施细则》按照《**市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印发。据此改变合同相应部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政府二办办公楼607B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大道5333****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58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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