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太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日期: 2025-07-23 14:58 《**市**区太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月6****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太阳镇行政辖区范围。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定位与目标 太阳镇总体定位为**中西部以特色农业为主导,集休闲度假、农耕体验、农业观光于一体的农业旅游示范镇。 到2035年,镇区工业产业集群建设基本稳固,五金工业品牌效益建立,以田园康养和文化体验为特色的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特征显著,建成省级农旅城镇样板。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三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结构。“一心”****中心。“两带”指东西向305省道和南北向横乐线沿线的城镇发展带。“三片”指**休闲旅游度假片、中部城镇综合发展片和北部特色农业发展片。 四、空间控制线落实 太阳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三条基本控制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675.55公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491.51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178.38公顷。 同时,太阳镇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五、用途分区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太阳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太阳镇一级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绿地休闲区和交通枢纽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和林业发展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太阳镇将城镇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在现状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要求,配置形成太阳镇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充分保护和传承各类文化**,彰显太阳镇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水平。将镇域范围内多类型文化遗存纳入保护框架,构建由“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地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构成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乡镇范围内的历史文化**普查,按照预保护通知要求及时设立预保护标志,开展日常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预保护对象。 八、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太阳镇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重要铁路和公路线网,包括杭临绩铁路、杭徽高速、临金高速、杭徽复线高速、G329、S305、X307、X341、Y442等;规划城镇道路形成“一横一纵”的干路网系统,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线网建设,优化镇域交通设施。 九、自然**保护利用 落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与天然林保护范围,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林地占补机制,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推进水**保护利用,重点保护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和****水库。 十、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太阳镇共划分1个乡村单元,为太阳镇单元。详细规划应以单元划分方案为基础开展编制工作,允许单元范围按照详细规划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 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和工程,谋划本镇的主要项目和工程。推进“以存量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保障规划稳定实施。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数据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