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锦石乡太****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锦石乡太阳村山塘水渠整修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锦石乡太阳村山塘水渠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水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湘水发【2025】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县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锦石乡太阳村山塘水渠整修工程项目
②项目地点:锦石乡太阳村。
③项目内容:
垅桥组细屋塘清淤硬化:塘堤硬化长136.7米*0.1米*4米,塘底砌水强砼长136.7米*0.3米*0.4米:清淤。
水渠整修(高基组、堆山组):长360米*0.4(宽)米*0.4(高)米*0.08(厚)米。
山塘(龙光组井塘、王家组代二冲塘)整修:龙光井塘堤硬化长108.5米*0.1米*4米,塘底砌水强砼长108.8米*0.3米*0.4米,王家组代二塘堤硬化长60米*0.1米*4米,塘底砌水强砼长60米*0.3米*0.4米。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水利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公司负责、****公司由甲方负责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四个月付款
5、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止。
2、报名地点::****。
3、报名联系人:赵发强
联系方式:150****7505
报名联系人:唐荫盛
联系方式:191****9777
4、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独立的施工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保证体系。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县****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按总工程量 176762 元采取反向竞价进行报价。
①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②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标书代写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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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