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天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功能性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年产4亿平方米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修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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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功能性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年产4亿平方米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关于《****功能性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年产4亿平方米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经审议,2025年10月16日,我局拟批复《****功能性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年产4亿平方米隔膜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联系电话:0792-****1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功能性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年产4亿平方米隔膜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义宁镇****工业园绿色食****公司西侧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琅硕****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省**市**县义宁镇****工业园绿色食****公司西侧(地理坐标为:E114°32′38.330″,N29°0′17.144″),占地面积83578.21m2,总建筑面积60293.08m2,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设置主体工程(厂房2栋)、辅助工程(空压站房、控制室、罐区)、公用工程(锅炉房、供汽、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后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4亿平方米的生产规模,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应加强环境管理,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减少物料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横向拉伸工序废气,燃气锅炉燃烧烟气,萃取、干燥、曝气、溶剂回收系统、废气回收装置、储罐呼吸废气,投料废气等。燃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和横向拉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和臭气浓度经1套“高压静电除油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萃取、干燥、曝气、溶剂回收系统、废气回收装置、储罐呼吸产生的二氯甲烷经1套“两级冷凝装置+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厂区加强生产管理、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合理安装集气装置,将集气罩尽可能包围并靠近污染源,减小吸气范围,保证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收集效率,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氯甲烷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恶臭(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1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执行20(无量纲);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0.5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规范设置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修河。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干膜、废油膜、收集塑粉、制氮系统固废碳分子筛、废活性氧化铝、废滤芯(制氮)、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含油泥渣、废润滑油、废白油、废滤芯。其中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含油泥渣、废润滑油、废白油、废滤芯属危险废物,其他属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或原所有者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及时清运;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安全贮存、转运、处置危险固废,做好相关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且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环境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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