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南岗院区DSA建设项目

审批
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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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2********116568X刘明
张稚朋**省****岗区
****岗区颐园街37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院区DSA建设项目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Q8411-Q8411-综合医院
**省****岗区 颐园街37号
经度:126.63156 纬度: 45.7601****环境局
2025-04-10
哈环辐审表〔2025〕5号****
2021-12-221400
35****
122********116568X******公司
****0104MA1C42NN1Q******公司
****0104MA1C42NN1Q2025-06-26
2025-09-262025-10-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6zpcZA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建设1间 DSA机房,位于****岗区颐园街37号****。****银行街,南侧为颐园街,西侧为红军街,北侧为果戈里大街。建设性质为**。建设内容为在****外科楼一楼建设DSA机房,使用1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DSA机房占地面积85.2平方米,有效使用面积58.3平方米。该机房利用整形美容科部分候诊区及更衣室、形象设计室和卫生间区域,拆除隔断墙,保留承重墙,重新布局进行实体屏蔽。DSA机房四面墙体采用陶粒空心砖加硫酸钡板防护,顶棚采用混凝土加铅板防护,地面采用混凝土加钡水泥防护,各进出门采用铅板防护,观察窗安装铅玻璃板,设置门灯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急停按钮、通风装置等防护措施,对DSA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配备相关的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本项目建设1间 DSA机房,位于****岗区颐园街37号****。****银行街,南侧为颐园街,西侧为红军街,北侧为果戈里大街。建设性质为**。建设内容为在****外科楼一楼建设DSA机房,使用1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DSA机房占地面积85.2平方米,有效使用面积58.3平方米。该机房利用整形美容科部分候诊区及更衣室、形象设计室和卫生间区域,拆除隔断墙,保留承重墙,重新布局进行实体屏蔽。DSA机房四面墙体采用陶粒空心砖加硫酸钡板防护,顶棚采用混凝土加铅板防护,地面采用混凝土加钡水泥防护,各进出门采用铅板防护,观察窗安装铅玻璃板,设置门灯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急停按钮、通风装置等防护措施,对DSA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配备相关的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DSA影像诊断DSA影像诊断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DSA机房拟采取实体屏蔽防护措施,有效使用面积为58.3平方米,最小单边长度为5.4m,有用线束方向和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均大于2mm,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020)中双管头X射线设备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30平方米,最小单边长度4.5m,以及C形臂X射线设备机房有用线束方向和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2mm的要求。DSA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DSA机房(8号导间)划分为控制区,将其东侧、南侧和西侧紧邻走廊,北侧紧邻走廊、控制室和设备间,上方值班室和卫生间,****办公室和卫生间划分为监督区。 (2)电缆通过“U”型埋设进入DSA机房,且在电缆敷设后,在穿墙处管口和穿墙电缆洞内多余空间均以铅加砼或钢板屏蔽;送风管和排风管均以“U”型管道穿出DSA机房。电动推拉防护门门体和墙面搭接大于十倍门体与墙体间隙。机房内硫酸钡板及铅板错缝铺装,用铅板包钢钉头固定在墙面轻钢龙骨上,孔隙处用同等铅当量铅板补偿。 (3)DSA设置了单独的DSA机房,满足使用设备的布局要求。DSA机房拟合理设置X射线设备、机房的门和管线口位置,能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管线口和工作人员操作位。 (4)DSA机房内手术位和医生工作区的操作台分别设置有急停按钮,当遇到意外情况,可随时按动紧急停机按钮,切断设备高压,停止出束。 (5)DSA机房拟设观察窗和语音提示系统,观察窗位于机房的北侧墙,其位置便于观察受检者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 (6)DSA机房内不得堆放与DSA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DSA机房设置动力通风装置,使机房保持良好的通风。 (7)DSA机房门外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门上方拟设置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上应设置如“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可视警示语句;候诊区拟设置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 (8)DSA机房患者进出门拟设置为电动推拉防护门,设有自动延迟关门和防夹功能;医生进出门设置为平开防护门,安装自动闭门器。推拉防护门设有曝光时关闭机房门的管理措施;机房外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机房门有效关联,当机房门关闭时,指示灯亮起。 (9)该单位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配备符合辐射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对陪检者配备铅橡胶防护衣。 (10)该医院已配备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本项目拟新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并定期向有资质单位送检个人剂量计,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穿着防护服进行介入放射学操作的工作人员,建议采用双剂量计监测方法,其个人剂量计佩戴要求应符合GBZ 128的规定。 (11)医院已制定DSA相关制度,要求受检者不应在DSA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DSA机房内,特殊情况下陪检者须穿铅橡胶防护衣方可进入DSA机房。除存在临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图像采集时工作人员应尽量不在DSA机房内停留;对受检者实施照射时,禁止与诊断无关的其他人员在DSA机房内停留。 (12)在DSA机房内拟设置工作人员在不变换操作位置情况下能成功切换透视和摄影功能的控制键;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cm的装置;介入操作中,设备控制台和DSA机房内显示器上具备能显示当前受检者的辐射剂量测定指示和多次曝光剂量记录。并尽可能将每次诊断后受检者受照剂量记录在病历中,需要时,能追溯到到受检者的受照剂量。(1)已落实。DSA机房有效使用面积、最小边长、有用线束方向和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020)相关要求,DSA工作场分区管理,将DSA机房划分为控制区,将其东侧、南侧和西侧紧邻走廊,北侧紧邻走廊、控制室和设备间,上方值班室和卫生间,****办公室和卫生间划分为监督区。 (2)已落实。电缆采用“U”型埋设进入DSA机房,防护门门体和墙面搭接大于十倍门体与墙体间隙,硫酸钡板、铅板均采用错缝铺装,穿线管口处等已采用屏蔽补偿措施,防止处射线外漏。 (3)已落实。DSA单独设置机房,满足设备布局要求。已按要求合理设置设备、机房的门和管线口位置,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管线口和工作人员操作位。 (4)已落实。DSA机房内手术位和医生工作区的操作台分别设置有急停按钮,可随时按动紧急停机按钮,切断设备高压,停止出束。 (5)已落实。按照设计方案,DSA机房已安装观察窗和语音提示系统。 (6)已落实。DSA机房不堆放与DSA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已安装动力通风装置,使机房保持良好的通风。 (7)已落实。已按要求在相应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以及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 (8)已落实。患者进出门门为电动推拉防护门,设有自动延迟关门和防夹功能,已设有曝光时关闭机房门的管理措施;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机房门有效联动。医生进出门设置为平开防护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9)已落实。已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备符合辐射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 (10)已落实。医院已配备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按要求定期送检,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11)已落实。已制定DSA相关制度,要求受检者不应在DSA室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DSA室内,特殊情况下陪检者须穿铅橡胶防护衣方可进入DSA室。除存在临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图像采集时工作人员应尽量不在DSA室内停留;对受检者实施照射时,禁止与诊断无关的其他人员在DSA室内停留。 (12)已落实。该医院DSA设备在医生手术位配有功能键用于切换透视和摄影模式;具有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cm的装置;机房内配有可移动悬吊辐射剂量显示屏,操作台系统可记录和导出每次诊疗后受检者受照剂量记录。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气,只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采用动力通风装置将其排至室外。 (2)落实各项电离辐射防护措施。运营期本项目涉及X射线,项目运行时会对医护等职业人员以及机房附近其他科室医生护士、患者等公众人员健康产生一定影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屏蔽设计,机房门外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工作状态指示灯和进出门要有效联动。并配备相关的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辐射应急及各种相关措施。要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计划。 (4)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投产前,需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1)已落实。DSA机房已设置动力通风装置进行通风换气,使臭氧和氮氧化物排出机房。 (2)已落实。已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机房实体屏蔽、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门灯联锁装置等各项电离辐射防护措施;已配备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和防护用品,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130-2020)要求。 (3)已落实。已制定辐射应急措施,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应急演习。 (4)已落实。本项目环保设施已执行“三同时”制度,已重新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组织了竣工环保验收。 (5)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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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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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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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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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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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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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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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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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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