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永康路二期和丰达路工程项目

审批
广东-佛山-三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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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改大投审〔2025〕52号

佛****改革局关于**(**)新材料产业园**路二期和丰达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报送**(**)新材料产业园**路二期和丰达路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园区现状路网缺失问题,满足龙头项目落地配套需求,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同意实施**(**)新材料产业园**路二期和丰达路工程项目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大塘镇新材料产业园。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名称为大塘镇新材料产业园**路二期和丰达路工程,场地位于大塘镇新材料产业园,总占地面积约35521平方米。本次项目**两条市政路,分别为**路二期和丰达路,总长约1.83km,含一座中桥。其中,规划二路(含环形回车场)长约810m,红线宽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采用4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断面形式;**路长约310m,红线宽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采用5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断面形式,设置一处中桥跨越规划大塘引涌。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323.19万元,其中:工程费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大塘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
六、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七、请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佛****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镇公共服务办、****办公室、****分局大塘管理所、****分局大塘监督所、镇税务局、****政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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