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关拟对查获的1艘涉案“三无”船舶进行拆解处理(详见附件1),现拟通过竞价方式选定一家**省内具有船舶拆解等相关资质的企业负责拆解该艘“三无”船舶(要求企业注册地和拆解场地均位于**省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看货安排
我关拟为有意向参与竞投会的企业提供看货安排,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无预约原则上不安排看货,详情如下:
看货地址:涉案船舶保管点(**市虎门镇德隆围西路1号附近)。
看货时间:2025年11月7日(周五)下午14时。
二、看货注意事项
(一)看货要求
看货人须在11月6日(周四)下午14时前预约登记。
(二)联系方式
看货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188****1916。
三、拆解要求
(一)参与竞标的拆船单位应符合有关废船安全环保拆解的法规规定和国家环境标准规范,并提供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拆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和核发的拆船排污许可证。
(二)拆船单位须到现场查看船舶,充分了解船舶位置、内部构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价的情况,拆船单位须承担该批船舶出库的清理航道、打捞、拖运、转移、拆解等相关费用。
(三)拆船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等要求做好拆解工作;船舶船体应整体切割,龙骨、发动机、发电机 、定位仪和核心线路板等设备必须进行破坏性拆解。
(四)我关对船舶拆解过程进行监督。****海关要求开展拆解工作,并协助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拆船单位须保证在签订拆解协议后10天内完成该批船舶的出库,逾期不能出库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拆解单位负责。拆船单位须在船舶出库后30天内完成拆解工作。
(六)拆解结束后,拆船单位应向我关提供该批船舶的拆解报告。
四、竞投会事项通知
(一)竞投会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周一)上午11点00分。
(二)召开地点:****(**省**市虎门大道118号)
(三)竞投需递交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或未加盖有效公章,不得参加竞投):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含船舶拆解或维修)。
2、拆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和拆船排污许可证等复印件。
3、拆船企业参加竞投会人****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4、船舶拆解方案(方案须包含运输、拆解方式及所需时间)。
5、加盖企业公章的标书(详见附件2)。
(四)报价说明
本次船舶拆解无残值保留价,参与竞投的拆船企业就所有相关费用进行报价,竞投会上出具最低价的企业为中标企业(如有两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以摇珠方式确定中标企业)。标书须加盖公章,金额填写规范、大小写一致、禁止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五、其他事项
我关在委托拆解处理前可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拆解设备、拆解场地、营业状况、核对资质文件等。如考察符合条件,则经审批后与中标企业签订委托船舶拆解协议;有下列情况一条及以上的,取消中标资格:
(一)提供虚假资料参与投标。
(二)无拆解场地。
(三)无拆解设备或拆解设备不足。
(四)审批未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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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