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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毛岱110****电站1#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毛岱110****电站1#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1、项目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美岱召镇。
2、建设内容
原有1#主变压器由16MVA增容为40MVA,不新增110kV出线,同时将原有1组2.4Mvar和1组4.8Mvar电容器更换为2组3Mvar电容器,新增1组4Mvar电容器。拆除站内原有户外10kV配电装置,于原位置**10kV配电室。
扩建#1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有效容积约为10m3),与站内事故油池相连,容积大于单台主变油量的20%;变电**期已建成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14.8m3,本期在现有的事故油池南侧**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10m3),与现有的事故油池串联,有效容积合计为24.8m3(最大单台主变压器的油量为21t,按照油比重0.895t/m3,换算成体积23.46m3),满足最大油量100%变压器事故情况贮存量
建设单位:****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刚155****22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