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县辖区内“登记难”项目进行化解,目前天隆家园、天盛时代、金桂缘住宅类购房群众及印象莲城8、9栋、安南小区、第三期经济适****中心宿舍)、农资公司经****公司宿舍)购房群众均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项目详情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坐落 |
备注 |
| 1 |
天隆家园 |
晴****社区、五里社区(天隆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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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天盛时代 |
晴****社区(天盛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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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金桂缘 |
晴****社区(金桂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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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印象莲城8、9栋 |
晴****社区(印象莲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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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安南小区 |
晴****社区(安南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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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第三期经济适****中心宿舍) |
晴****社区**县第三期经****中心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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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农资公司经****公司宿舍) |
晴****社区****公司宿舍) |
办理地址:**省****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咨询电话:0859-****803、0859-****653。
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如预告登记证明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已收取,可不再提交);
5.完税凭证;
6.缴税及申请税收优惠的证明材料:
①购房发票(若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交发票,提交收据);
②房屋为住宅的,提交买方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离****法院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户口簿);
③****政府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减免契税的,提交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请购房群众备齐上述材料及时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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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
一审:王娟、侯**、张艳
二审:陆勇
审发:胡磊
法律顾问:范宏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