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旭航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鞋材项目

审批
河南-商丘-睢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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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422MADBP3FU6T徐隆威
徐隆威**省**市**
**省******开发区****园区12号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万双鞋材项目****
2021版本:16--032-制鞋业 195*C1953-C1953-塑料鞋制造
**省**市** ****开发区雄安制鞋产业园12号楼
经度:115.080361 纬度: 34.503294****环境局**分局
2024-06-26
睢环审【2024】20号****1422MADBP3FU6T001Z
2025-04-242000
41.5****
****1422MADBP3FU6T****
****1422MADBP3FU6T**省****公司
****0100MA9LTBK59U2025-07-08
2025-07-092025-08-20
2025-10-032025-11-04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03WwL2O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0万双鞋材年产200万双鞋材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VA鞋材生产工艺:EVA颗粒 —配料—投料—捏合—改性 —挤出—轻质发泡、模压成型 (注射成型)—修边—打粗; 橡胶鞋材生产工艺:原辅材料 —配料—投料—混炼—压延 —冷却—裁切—硫化—修边 —打粗; 贴合线生产工艺: EVA鞋材、橡胶鞋材—水洗— 涂照射剂—照射—人工涂胶 (调胶)—贴合、包压—检验、包装入库EVA鞋材生产工艺:EVA颗粒 —配料—投料—捏合—改性 —挤出—轻质发泡、模压成型 (注射成型)—修边—打粗; 橡胶鞋材生产工艺:原辅材料 —配料—投料—混炼—压延 —冷却—裁切—硫化—修边 —打粗;
项目建设实际EVA鞋材半成品生产线、橡胶鞋材半成品生产线、贴合生产线3个生产工段,由于资金和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分期建设,先建设EVA鞋材半成品生产线、橡胶鞋材半成品生产线、贴合形成鞋底生产线作为二期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配料、投料、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捏合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废气共用1套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5米高排气筒;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混炼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混炼、压延、硫化工序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一起经集气装置+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贴合线调胶、涂照射剂、照射、人工涂胶、贴合、包压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工序、投料工序废气和捏合工序废气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1);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废气与2楼的打粗区域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2);混炼、压延、硫化产生废气与4楼的打粗区域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3);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8m排气筒排放(DA004)
治理设施内部进行优化调整如下: ①在配料区和投料口处设置集气罩,连接到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机产生的废气由机内管道引出,出口接集气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DA002)排放。 实际建设:配料工序、投料工序废气和捏合工序废气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调整过的治理设施,满足治理要求,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②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废气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连接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与捏合工序共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DA002)排放;打粗区域进行二次密闭,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连接到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05)排放,分开单独排放。 实际建设: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废气与2楼的打粗区域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调整过的治理设施,满足治理要求,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③混炼、压延、硫化废气密炼机产生的废气由机内管道引出,出口接集气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压延区和硫化区进行二次密闭,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与混炼工序共用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DA004)排放。 实际建设:混炼、压延、硫化产生废气与4楼的打粗区域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调整过的治理设施,满足治理要求,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EVA鞋材半成品生产线、橡胶鞋材半成品生产线、贴合生产线3个生产工段项目建设实际EVA鞋材半成品生产线、橡胶鞋材半成品生产线、贴合生产线3个生产工段,由于资金和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分期建设,先建设EVA鞋材半成品生产线、橡胶鞋材半成品生产线、贴合形成鞋底生产线作为二期建设。
项目建设实际EVA鞋材半成品生产线、橡胶鞋材半成品生产线、贴合生产线3个生产工段,由于资金和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分期建设,先建设EVA鞋材半成品生产线、橡胶鞋材半成品生产线、贴合形成鞋底生产线作为二期建设。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75 0 0 0 0.075 0.075
0 0.0375 0.0471 0 0 0.037 0.037
0 0.0038 0.0047 0 0 0.004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029 0 0 0 0 /
0 0.0145 0.0218 0 0 0.014 0.014 /
0 0.0713 0.1144 0 0 0.071 0.071 /
0 0.096 0.8267 0 0 0.096 0.09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区总排放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值6~9、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总磷、氨氮、总氮无限值)以及睢****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pH值6~9、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化学需氧量400mg/L、悬浮物200mg/L、氨氮35mg/L)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睢****处理厂处理。 项目循环冷却用水,属于清净下水,主要成分为COD、SS、盐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过水机冷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 验收监测两周期期间:厂区总排放口生活废水监测结果为排放范围为pH排放范围7.2~7.5,悬浮物排放浓度范围42mg/L~50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范围35mg/L~4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范围9.7mg/L~10.7mg/L,氨氮排放浓度范围0.372mg/L~0.385mg/L,总磷排放浓度范围0.69~0.82mg/L,总氮排放浓度范围10.2~11.1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范围1.27~1.82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配料、投料工序排气筒、捏合工序有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45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执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 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颗粒物有组织:20 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4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颗粒物有组织:12 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0mg/m3)。 配料工序、投料工序废气和捏合工序废气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1) 验收监测两周期期间:配料、投料工序排气筒、捏合工序出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5mg/m3~2.0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12kg/h~ 0.017kg/h,配料、投料工序排气筒、捏合工序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2.07mg/m3~2.20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17kg/h~0.018kg/h,
2 打粗(2楼)、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有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45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执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颗粒物有组织:20 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4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颗粒物有组织:12 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0mg/m3)。 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废气与2楼的打粗区域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2) 验收监测两周期期间:打粗(2楼)、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排气筒出口(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4mg/m3~2.0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7.48×10-3kg/h~0.011kg/h;打粗(2楼)、改性、挤出、注射成型、轻质发泡、模压成型工序排气筒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98mg/m3~2.15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11kg/h,
3 (4)打粗(4楼)、混炼、压延、硫化工序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45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 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执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颗粒物有组织:20 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4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7632-2011)(颗粒物有组织:12 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25m高排气筒(有组织臭气浓度:6000,有组织二硫化碳排放速率:4.2kg/h)。 混炼、压延、硫化产生废气与4楼的打粗区域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集气罩和管道连接引至到“袋式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3) 验收监测两周期期间:打粗(4楼)、混炼、压延、硫化工序排气筒出口(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6mg/m3~1.7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7.77×10-3kg/h~8.46×10-3kg/h;打打粗(4楼)、混炼、压延、硫化工序排气筒出口(DA00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98mg/m3~2.13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10kg/h~0.11kg/h,打粗(4楼)、混炼、压延、硫化工序排气筒出口(DA003)二硫化碳排放浓度范围为未检测,排放速率范围为7.77×10-3kg/h~7.94×10-3kg/h;打粗(4楼)、混炼、压延、硫化工序排气筒出口(DA003)臭气浓度范围42~98(无量纲)
4 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燃气锅炉的标准(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烟气黑度1)、《**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锅炉A级标准(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燃气:5、10、30mg/m3)。 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8m排气筒排放(DA004) 验收监测两周期期间: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度范围为1.5mg/m3~1.7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均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浓度范围9mg/m3~12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
5 无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周界外浓度1.0mg/m3,无组织:周界外浓度4.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的排放建议值要求(其他企业排放建议值2.0mg/m3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 次浓度值2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无组织:4.0mg/m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颗粒物无组织:1.0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4.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臭气浓度无组织: 20(无量纲)、二硫化碳无组织3.0mg/m3) 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验收监测两周期期间:厂界外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25mg/m3,厂界外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390mg/m3,厂界外无组织监控点二硫化碳最高浓度为未检出,臭气浓度均小于10(无量纲),车间门口1米处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5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采取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加强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两周期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范围为52dB(A)-54dB(A),夜间监测值范围为42dB(A)-4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碎屑、废包装箱、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胶桶、废固化剂瓶、废照射剂桶、废润滑油、废UV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配料时产生的废包装材料;EVA鞋材修边产生的废边角料;EVA鞋材碎屑;橡胶鞋材裁断、修边工序产生生的废边角料;橡胶鞋材碎屑;检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箱、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胶桶、废固化剂瓶;废照射剂桶;废润滑油;UV光催化氧化产生的废UV灯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妥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间内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于车间内设置干粉灭火器等;厂区设 置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间内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于车间内设置干粉灭火器等;厂区设 置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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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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