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印发〈****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5〕377号)的相关要求,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市场化竞争优选确定****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法人。现对****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法人进行优选,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一、优选依据
(一)****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印发〈**市2022-2024年度风电**开发建设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3〕601号);
(二)****委员会 ****能源局《**省光伏风电**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
(三)**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527号);
(四)****委员会 ****能源局《**省“十四五”光伏、风电**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
(五)《****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法人优选方案》。
二、项目概况与优选要求
| 项目名称 |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云顶镇、下两镇、正直镇、红光镇、长赤镇等乡镇,场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32°10′47.05″、东经 106°43′27.44″。 |
| 实施时间 |
在优****人民政府与中选企业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3****发改委完成备案;项目备案后,项目6个月内开工。 |
| 工程规模和标准 |
1.建设规模:项目拟装机规模35万千瓦(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备案的规模为准),通过**一座220KV升压站送出,并入**电网消纳。 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2亿元。 3.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设计施工标准。 |
| 建设资金 |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及其他前期手续办理、建设及运营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
| 其他 |
1.须按照****委员会 ****能源局《**省光伏风电**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527 号)、《**省“十四五”光伏、风电**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2.全面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3.妥善处理好农户、农业生产的关系,关切各方利益,农业与光伏稳妥发展,不得产生不良舆情。 4.加强与自然**、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光伏发电项目预留发展空间,加强对储备项目场址**的保护工作。 |
三、优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6日。
四、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法人优选中,申报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只能以一个项目开发主体进行申报,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法人优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申报。
(二)申报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前5个工作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三****公司应具备在国内开发建设、运营总装机容量在2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并网文件复印件。
(四****公司总资产应在100亿元及以上。提****公司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五)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由企业自行承诺。
(六)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文件中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七)申报企业应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
(八)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自愿承担国家和**省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五、报名及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优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0分至下午6时0分(**时间,下同),携盖章报名申请表、申报承诺函(见附件1、2)到**省**市**县光雾山大道**段6号8楼821****中心****改革局)报名,并获取优选文件(纸质版和PDF版),申报企业需自备存储媒介拷贝,或将报名申请表、申报承诺函(详见附件1、附件2)盖章扫描发送至****@163.com并致电毛先生,电话:157****1787,将优选文件(PDF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过****@163.com发送给竞争优选者。
六、申报文件的提交
1.申报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时0分,地点为:**省**市**县光雾山大道**段6号8楼821****中心****改革局),现场递交加盖封面章、骑缝章的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文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12份(纸质版11份,电子版U盘(PDF)1份)。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优选人不予受理。
3.申报文件递交人需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代写
七、优选评审
由****组织专家按照评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下午14:00时(**时间),地点为****二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网站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优选人:****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542号
邮 编:636000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9****2128
毛先生,电话:157****1787
邮 箱:****@qq.com
附件1:
报名申请表.docx附件2:
申报承诺函.docx****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