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制品技改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澄清(0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砼制品技改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澄清(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砼制品技改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

一、针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一章招标公告“3.1资质要求:参加本招标需求相****制造厂家或该厂家委托的代理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但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由于本项目招标的设备除购置外还要求安装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因此要求投标人尚需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或投标人委托安装的单位须有相应的安装资质。”修改为“3.1资质要求:参加本招标需求相****制造厂家或该厂家委托的代理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但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2.第一章招标公告“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修改为“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澄清表述不一致的,均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6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